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以科技創新引領產業全面振興”的重要指示精神,激發我省科技人才創新活力,深入聚焦成果落地轉化,加快創新龍江建設,11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號公布了《黑龍江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新增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重新調整獎勵結構,突出經濟貢獻導向。
據省科技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在總結以往成功做法的基礎上,將我省科技獎勵工作中行之有效、符合科技獎勵改革精神的舉措納入其中,通過立法予以固化,以科技獎勵為載體,突出我省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的鮮明導向。在獎項設置上主要有四方面創新。
新增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授予將先進技術成果在省內落地轉化,形成顯著經濟效益的我省企業。此獎將經濟效益指標作為首要衡量標準,把企業作為科技成果轉化核心載體,聚焦“4567”現代產業體系,引領我省經濟轉型升級。
從我省實際需要出發,對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條件作出進一步調整細化。自然科學獎授獎的主體明確為個人,不再授予組織;技術發明獎突出強調對經濟發展的直接帶動作用,引導廣大一線科研人員面向經濟主戰場;科學技術進步獎突出成果轉化產業化和經濟社會貢獻導向,從實施技術開發項目、實施重大工程項目、實施科學技術研究項目、企業技術創新活動四個方面進行具體規范。
順應全國科技獎勵改革趨勢,為優化獎項設置,提高我省科學技術獎的含金量,充分調動激發科研人員積極性,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分為一、二等獎兩個等級,不再設置三等獎,授獎總數調整為每年不超過190項,其中一等獎不超過50項。
調整獎勵頻次,綜合考慮各類獎勵對龍江全面振興發展的實際貢獻以及對實體經濟發展的直接促進作用,將以往各類獎勵均每年開展一次評審,調整為最高科學技術獎、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每年評審一次,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每兩年評審一次。
《辦法》規范了獎勵評審流程,明確了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省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工作職責。明晰了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管理體制,增設了省科技獎勵評審委員會和省科技獎勵監督委員會,優化評審流程,強化對評審環節的全過程監督。同時,加大對科研誠信問題的懲戒力度,提出對違法、違紀的個人或組織計入科技獎勵誠信檔案,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對其實施聯合懲戒。
《辦法》改變此前的“推薦制”,實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薦,由六類單位或者個人提名:國家或者本省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在本省工作的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人民政府有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經省獎勵辦確認的專家、學者、組織。同時明確了提名者應當遵守提名規則和程序,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有效性負責,并在提名、答辯、異議答復等工作中承擔相應責任。
下一步,省科技廳將加快修訂《辦法》實施細則及相關配套文件,進一步完善科技獎勵制度體系,深化評審和監督機制改革,優化評審標準和程序,強化監督和懲戒力度,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評獎機制,不斷提升獎勵工作的科學性和規范性。逐步建立獎勵后評估制度,推動獲獎成果深度轉化和產業化。
(黑龍江日報 關博 記者?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