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記者的提問。通過對今年破獲的涉海非法捕撈案件進行梳理分析,我們發現有關犯罪主要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團伙化特點突出。涉海非法捕撈犯罪行為往往包括捕撈、運輸、分揀、銷售等多個環節,因此破獲的涉海非法捕撈案件大多是團伙作案,團伙內部組織有序、分工明確。今年山東、遼寧、浙江、江蘇、河北、天津、上海等地公安機關均打掉一批非法捕撈犯罪團伙,并對其幕后組織、海上捕撈、盯梢放風、船舶調度、分揀稱重、貨物運輸、市場銷贓等參與人員進行全鏈條打擊。
二是隱蔽化特征顯著。為了逃避打擊,涉海非法捕撈犯罪分子主要是在夜間作案,犯罪活動隱蔽。此外,有的犯罪分子以親朋好友為紐帶,勾結進行非法捕撈作業,成員相對固定,外人不易察覺。有的以組織休閑出海垂釣等名義進行包裝掩護,實際上從事非法捕撈活動,并將漁獲物銷售牟取暴利。
三是機動化程度較高。從近兩年伏季休漁期間破獲的涉海非法捕撈案件來看,出現了不法分子利用改裝的大馬力快艇進行非法捕撈的情況,這對海上執法安全帶來了極大風險隱患。
針對涉海非法捕撈犯罪呈現的新特點,公安機關充分運用“專業+機制+大數據”新型警務運行模式,成功偵破了一批重大非法捕撈案件。例如遼寧大連“6.10”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就是成功運用智慧科技手段的典型案例,2024年6月10日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衛局在工作中發現有可疑船舶在大連花園口海域非法捕撈,公安機關利用智慧邊海防平臺對海上可疑目標進行排查,成功比對鎖定嫌疑船舶,并通過智能化手段確定卸貨停泊點,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查扣涉案船舶3艘、禁用網具150余套,查獲漁獲物9000余公斤。經查,伏季休漁期以來該犯罪團伙在近海布設流刺網、地滾籠數千個,先后捕撈漁獲物近2.2萬余公斤,非法獲利60余萬元。
下一步,公安機關將繼續保持對涉海非法捕撈犯罪的高壓嚴打態勢,深入研究此類犯罪特點,充分發揮智慧科技手段應用,嚴厲打擊海洋漁業犯罪,切實維護好海上漁業生產秩序,助推海洋經濟綠色高質量發展。謝謝。